我公司自行开具了4张免税发票已交客户,如果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上述免税发票?

ChaoLen
管理员
7799
文章
0
粉丝
税务资讯我公司自行开具了4张免税发票已交客户,如果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上述免税发票?已关闭评论阅读模式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3日,自行开具了4张免税发票已交给客户,请问如果我公司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上述免税发票?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如果您符合上述规定,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开具的免税发票无需追回,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后,纳税人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02-14

 
  • 本文由 ChaoLen 发表于2024-11-16 21:42:03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chaolen.cn/41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