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特定业务的数电票(如建筑服务、货物运输服务等),还需要在发票备注栏次填写相应的信息吗?
答:试点纳税人在开具数电票时,可以按照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对应的特定业务,在发票开具界面特定信息栏次填写相关内容,无需在发票备注栏再次填写该信息。如纳税人开具建筑服务的数电票时,需填写特定信息“建筑服务发生地”“建筑项目名称”等内容,无需在备注栏重复填写该信息。
来源 : 上海税务 发布时间:2024-01-18
律师事务所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作为合伙制企业或者个人独资企业的合伙人或者投资人而言,按照经营所得缴纳。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以每个合伙人为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利润,按“先...
不超过排污标准的企业是否不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
现在有些企业认为,环境保护税只是对排污不达标的企业征税,而对排污达标的企业就不征税了。税法是这样规定的吗? 答:不是这样的。 《》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
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专用设备发生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是否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问题: 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专用设备发生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是否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 2024-07-18 根据《》()第七条规定:“承租方...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规则、政策与案例一本通
并购重组是实现产业整合和转型升级、优化资源配置、助力上市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新形势下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有效手段。为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帮...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