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功能: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实现航空煤油双清单的业务需求。
- 实现优化矿产品发票补充需求。
1、实现完善矿产品发票货物名称的业务需求。
2、实现提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名称字符长度的业务需求。
3、实现作废红字机动车发票的校验需求。
4、实现机动车加固需求。
5、实现风险纳税人监控规则需求。
6、实现机动车发票开票软件的优化需求。
7、实现税务UKey智能赋码需求。
8、实现开票动态监管需求。
9、实现优化红字普通发票开具流程。
10、实现优化风险纳税人需求。
11、自2022年1月1日起暂延续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降为1%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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