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名称 | 博乐市**木材加工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701748660746H |
法定代表人 | *** |
企业类型 | 个人独资企业 |
成立日期 | 2003-03-20 |
住所 | 新疆博州博乐市光**路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博州税稽稽罚(2024)5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3-11 |
处罚内容 | 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罚款金额(万元) | 5.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博乐市**木材加工厂-其他违法 |
违法事实 | 2019年8月30日,你加工厂将支付的材料款、劳务费、电费、伙食费等支出,以收购原木的名义为自己开具了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3份农产品收购发票,发票代码为6500174350,发票号码为06132483-06132485,开票金额291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2023年第764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规定,你加工厂开具的3份农产品收购发票认定为虚开发票行为,发票代码为6500174350,发票号码为06132483-06132485,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金额291000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
处罚依据 | 对你加工厂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行为,处50000元罚款。 |
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52700MB15****** |
数据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000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