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
经常遇到报税的财务人员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时候问同样的问题:我公司前三季度亏损,第四季度有利润,但是全年是亏损,第四季度还需要预缴交所得税吗?
答复
不需要!
按照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的填报规则,是以累计金额列的数据来计算应纳税额的,因此全年累计亏损的情况下,即使第四季度盈利,也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提醒
(1)企业所得税是按年度汇缴,季度预缴计算,1-4季度累计利润总额为正数时,乘以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是1-4季度累计利润总额为零或负数时,不用计算企业所得税;
(2)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预缴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也可以弥补本年度的亏损。
账务
企业所得税预缴的会计处理分为3笔:
(1)计提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1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万元
(2)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1万元
贷:所得税费用1万元
(3)缴纳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万元
贷:银行存款1万元
说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填报说明规定: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其中表间关系: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
即公式: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因此,企业所得税预缴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