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合伙企业股权投资如何缴税?
a合伙企业用自己持有的b公司股权出资至c公司?评估价格比a在c注册资本中应缴金额略多,那abc各有什么税,分别怎么计算?
解答:
分别说明如下:
1、a合伙企业
a是合伙企业,虽然用股权对外投资视同转让,即便有转让所得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转让所得直接并入a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然后按照“先分后税”原则由合伙人分别交税,其中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a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收入-股权投资成本(计税基础)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确认,如果约定的价格不公允的话税务局有权按照进行核定。
另外,a合伙企业持有的股权发生了转移,股转转让协议(与c公司的投资协议)需要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股权价款的万分之五。
2、b公司
b公司在描述的业务中,没有涉税业务发生,不需要缴税。
3、c公司
c公司是股权的接受方,需要两道印花税。
(1)与a合伙企业签署的投资协议,需要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股权价款的万分之五。
(2)c公司收到a合伙企业投资后,会增加“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因此还需要按照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增加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缴纳“营业(资金)账簿”印花税。
来源:税屋 作者:彭怀文
2013年1月的解答——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如何纳税?
问:A、B、C、D4个自然人共同设立甲合伙企业,在2011年度拿出10万元投资购买上交所上市的A公司股票1万股。截至2011年12月31日获得分红100万元人民币,取得分红后,合伙企业将所有的股票在交易所卖掉,获得300万元人民币的转让所得。请问:
1、A、B、C、D4个自然人取得100万元人民币的分红,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多少税率缴纳?
2.对4个自然人100万元分红的纳税义务,甲合伙企业是否有代扣代缴义务,还是A上市公司有代扣代缴义务?
3.对于300万元的股票转让所得,4个自然人是否有纳税义务,谁是扣缴义务人?
答:《》()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第五条规定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依据上述规定,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由支付所得的单位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及《》()的有关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因此,对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应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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