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拆迁补偿款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解答:
《》()第一条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规定,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来源:税屋 作者:彭怀文
2012年12月的解答——
个人取得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市民小王向广州市地税局12366咨询,个人因旧城改造,取得的房屋拆迁的补偿款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广州市地税局12366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解释,根据《》()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进一步明确,对被拆迁人取得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部分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且不得扣除房产原值。
来源:广州市地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