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四季度缓缴税费在新政施行前已入库的,如何继续享受缓缴政策?

ChaoLen
管理员
7800
文章
0
粉丝
税务资讯2021年第四季度缓缴税费在新政施行前已入库的,如何继续享受缓缴政策?已关闭评论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的有关事项。

  相关问答

  问: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如何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答: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1月1日后《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举例:纳税人C按照《》()规定,延缓缴纳了所属期为2021年10月的税费,并在2022年2月5日缴纳入库。对该部分税费,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 本文由 ChaoLen 发表于2024-11-21 09:55:03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chaolen.cn/4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