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还是福利费?成本还是销售费用?
企业购买医疗包发放给员工,相关支出是否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福建税务答:根据《》()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另根据《》()第三条规定:“
……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企业购买的医疗包如属于劳保用品范围,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不属于劳保用品范围,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的,可以在比例限额内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例1】如果不是发给员工呢?大连公交地铁公司如何入账?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如何税前扣除?
【例2】一些高端车型,出厂配置的车载急救包都是蓝帆的,汽车厂商如何入账呢?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如何税前扣除?
来源:小陈税务
2008年12月的解答——
为员工统一制做西服是否可以计入劳保费用?
考虑企业整体形象,为员工统一制做西服,是否可以计入劳保费用中?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根据()第五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对贵公司为提升企业形象而为员工统一制做西服的支出,不属于确因安全保护、防暑降温等需要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理解为员工发放的福利,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中更为妥当。并且不可以税前扣除。已扣除的,要做纳税调增处理。
来源:安徽税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