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因为有多交税额,申请抵减后怎么做账务处理?
解答: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实际缴纳增值税的时候,二者的会计分录有差异。
一、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分录
1.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月底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底时或纳税义务产生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综上所述,在正确的会计处理情形下,一般纳税人多交增值税的,最终都会计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在以后期间抵减的,不需要进行特别的账务处理,以后期间产生的当期应交增值税也会“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就会自动抵减了。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分录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多交了增值税,也会体现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以后期间发生销售后会自动抵减,因此也不需要做账务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彭怀文 2022.09.13
2014年9月的解答——
发现以前年度多缴纳的增值税可否申请退税?
根据《》()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来源:辽宁国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