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第四条规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属于《》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可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23-09-19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2023年6月)
1.问:企业应当如何判定权益工具投资为“非交易性”,从而符合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的条件?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22号...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题(2023年7月)
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税法允许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简称研发费用)在税前加计扣除,并为此出台了一系列规范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文件。 本专题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
留抵进项税额已经办理退税,是否需要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近日,朋友公司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公司是服务行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由于有较大进项留抵税额,所以,公司申请退税,税务局批准后退税,税款已经到账。那么,该已退税款的进项税额对应的已经计提的加计抵减额需...
未履行的应税合同,合同无效、签订补充协议取消合同或减少合同金额,可以退税吗?
及相关文件规定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应补缴印花税、可以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那么未履行的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无效、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取消合同或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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