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员工的清凉饮料该如何做会计与税务处理?

Chao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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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给员工的清凉饮料该如何做会计与税务处理?

  解答:

  企业发生的清凉饮料,分为两种情形:

  (一)作为劳动保护费的

  企业在夏季或高温工作环境,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在工作现场为员工提供的清凉饮料,属于劳动保护费。

  劳动保护费支出,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取得的进项税额也可以按规定抵扣。

  作为劳动保护费的饮料,不属于员工的个人所得,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1.外购的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分部门计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有)

    贷:银行存款等

  2.自产或委托加工的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分部门计入)

    贷:产成品/库存商品

  (二)作为福利费的

  企业将清凉饮料作为福利发给员工的,跟工作的环境温度无关,且员工可以将其带回家等自行处理,属于福利性质,应作为职工福利费。

  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支出,在工资薪金总额14%以内限额扣除,外购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自产或委托加工的需要视同销售。

  同时,企业给员工发放实物的,需要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1.外购的

  (1)计提: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分部门计入)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2)实际发生: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等

  说明:如果是从现有库存领用,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2.自产或委托加工的

  (1)计提: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分部门计入)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2)实际发生: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库存商品

 
  • 本文由 ChaoLen 发表于2024-11-15 19: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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