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使用银行卡在商场购物消费,银行根据积分给予礼物是否属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畴? 2024-11-14 10:27:53ChaoLen ChaoLen 管理员 关注 7797文章 0粉丝 税务资讯消费者使用银行卡在商场购物消费,银行根据积分给予礼物是否属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畴?已关闭评论阅读模式 问:消费者使用银行卡在商场购物消费,银行根据积分给予礼物是否属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畴? 答:消费者使用银行卡在商场购物消费,银行根据积分给予礼物的行为,属于()文件规定的“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点赞 登录收藏 https://www.chaolen.cn/3799.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