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进口产品、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是否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
一、根据《》()第三条的规定,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十一条规定,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二、根据《》()第一条的有关规定,城建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
第八条规定,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