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本土税务所如何迈出“走出去”的第一步?-国际税人员的准备及国际税业务的尝试探讨

Chao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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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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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目前,在我国“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走出去”企业海外业务发展势头正旺,但是真正“”走出去”的中国本土税务所确很少,加之,中国境内税务师事务所竞争激烈,利润摊薄。很多中国本土税务所,也积极准备开拓海外的蓝海市场,有效地服务于中国已经“走出去”的企业,但是如何积极地,务实地提前做好准备,先迈出坚实的“第一步”非常关键。若想迈出“第一步”,关键是要找到能有做事的“人”和有练手的“活”。

  笔者根据目前我国本土税务所的现实状况和以往的经验,也就国际税专家的聘用及国际税团队的建设,以及先期可行的国际税服务事项(服务范围)进行了思考探索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供相关者参考。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本土税务所,即便是有“走出去”的愿望和决心,但是还是苦于没有现成或足够做国际税的人才,只能对“走出去”望而却步。

  鉴于国际税收业务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要求,如外语(英语加小语种),复合性知识结构(财税法),综合技能,特别是需要国际视野,实际经验和案例的积累,拥有国际税的专家,搭建国际税团队非常困难,这需要一定时间的积累和特殊机遇的把握,而非短时间就能组成和到位。

  就目前现实状况来看,我国本土税务所的国际化只是起步阶段,且我国真正“走出去”的企业发展的历史也不长,因此,能够真正在中国本土税务所带队的国际税实操专家或领军人才非常稀缺,甚至说,绝大部分中国本土税务所没有或一时很难培养出这样的人才。

  但是为了服务“走出去”企业,又必须要有这样的关键高端人才,笔者从现实的角度建议:我国本土税务所应该考虑花大气力,出重金聘请或共享这样的国际税“专家”。

  笔者从目前我国“引进来”,特别是“走出去”的国际化进程,以及相关的涉外税务服务机构来看,目前能提供这种国际税实操的国际税专家机构非常少,有如下四个:

  一是:欧美500强外企在中国的税务高管。

  由于外企在中国“引进来”的20多年得到了迅速发展,在中国本土也已经成长了一批成熟的本土税务职业经理人,他们很多人已经担任大中华区,东亚区、亚太区的税务总监或税务总裁,很多人在任职外企税务高管之前,都有“四大”或税务机关的工作经验,随后又积淀了多年国际税务管理的经验,特别是还兼有欧美跨国企业规范跨国企业治理和管控的经验,是难得的国际税高端人才,目前“外企”在中国的发展已处于经饱阶段,并且这些职业税务经理人职业上升通道已经到了一定的“天花板”,其中有一些税务高管愿意转换“赛道”,作“走出去”企业的税务职业发展。

  二是:目前“四大”及“红圈”国际律师。

  也已经有很多非常出色的国际税收咨询师(如合伙人,高级总监等职位)而且很多人还在业内还享有很高的个人“明星”品牌或市场口碑,由于“四大”和“红圈”国际律所既有成熟和完善的国际网络和国际成员所之间密切合作运营,目前“走出去”国际税业务基本上为“四大”或“红圈”律所所垄断或主导,因其本身已经提供的“走出去”国际税业务非常成熟和规范,若能移植活对接到中国本土税务所,也就最直接和顺利。

  但是由于这些高端精英的国际税咨询师,本身所处的国际所的文化和优厚待遇与中国本土税务所的文化和报酬有很大的差别和差距,需要时间适应和个体的磨合,但是,目前中国“走出去”的国际税服务发展潜力很大,在中国本土税务所发展,有一定的时代机遇和发展潜力。

  一些有抱负,有追求的“四大”或“红圈”律所高端精英也和外企税务高管一样,也愿意转换赛道,到中国本土税务所发展。

  对于第一和第二类的国际税专家,中国本土税务所要时刻留意市场供给,珍惜机遇,要特别提供给优厚高薪和重要岗位,吸纳他们加盟发展。

  三是:中国“走出去”的大型央企和国企,还有一部分大型民企,他们已经“走出去”且在全球布局,有一定的业务发展,与之国际业务匹配,这些企业一般都建立了相应的国际税管理部门和专业岗位,如全球税务管理负责人(如税务部的总监,国际税管理的副总裁等职位),区域管理税务人员(如亚太区,欧洲区的税务总监),还有一些业务量大的国家财务主管。

  这些“走出去”中资企业的国际税管理人才,一般都比较年轻,愿吃苦,有开拓精神,学习能力和适应新环境的能力极强,且具有一定“先入为主”的境外或全球管理难得经验。

  在中资“走出去”企业内部,一般税务专岗变化多、流动性强但是成长性好,一般很少愿意改行,从企业到中介,这需要中国本土税务所有耐心,勤观察等待特殊的机遇,吸纳这些人才。

  第四,目前税务机关涉外部门(如国际税收处)也有很多非常优秀的国际税收人才且有很好的、系统的培训和培养。

  如国家税务总局已经组织和安排了9期的全国领军人才的培养(其中就有国际税方向的税务官员),甚至还向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外派了税务官员。

  这些从税务总局到各省市的国际税收部门税务官员,他们对涉外税务政策,法规非常熟悉,特别具体税收征管的程序和具体执行深有体会。

  但是目前税务机关相对来说,其收益与“四大”及“红圈”律所,以及驰名企业相比,还是有一定的不可比差距,加之政府机关固有一些体制内的约束,很多税务官员从税务机关辞职,选择下海到“四大”或红圈律所,还有去驰名企业发展,虽然他们下海,需要转换角色定位,尽快企业化和市场化,从以往的经验来看,他们大都很快担任中介和企业的要职,凸显了他们专业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的“后发优势”,这也是一个非常难得的人才资源群体。

  但是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对“下海”的税务官员有相关的“竞业禁止”和“脱密期”的要求和规定,本土税务师需要慎重考虑相关的招聘限制和过渡安排。

  对于上述四类国际税专家的全职招聘和聘用,对于中国本土税务所的起步发展,当然是最好的安排和准备,但是往往由于前期雇佣高端国际税专业费用昂贵,“走出去”国际税业务尚未完全展开,很多本土税务所现实的的担忧是,“雇不起”且“留不住”这样的国际税专家。

  笔者建议:可以考虑兼职或共享模式,也就是说,可以针对上述四类人才,实行长期储备和临时征用的方式,即与上述四类高端人才签署长期合作或兼职协议,就具体服务事项合作或特定业务进行约定,以服务时间或具体完成项目计费支付,这样用方式比较灵活,成本较低,也能起到对中国本土税务所起步支持和救急的作用。

  国际税专家招聘和共享至关重要,只有业内和客户认可的国际税专家,才有可能与潜在“走出去”企业面谈或招标时,展现本土税务所的实力,作以往类似经验和成果案例的展示。

  因为,中国“走出去”的企业,一般都是大型央企和私企,其境外项目或业务很大且很复杂,一般不可能给予从来没有做过国际税的“生手”作试验,通过国际税收专家的“背书”或“把关”才有可能得到客户的认可和买单。

  因此,国际税专家的主要职责是:对国际税具体业务进行专业指导,对国际税服务结果(如服务报告税)进行质量审核和把关,还有对国际税业务(产品,服务范围和内容)进行开发,规范,甚至制定标准,强化和完善本土税务所内部管理流程和监督程序,这是本土税务所“走出去”的专业水平和风险管控根本保障。

  但是,为了聘用和留住上述高端国际税的专家,中国本地税务师必须要现实地评估国际税专家的稀缺性和亟需作用,特别是要针对国际税收业务的特殊性和长期开拓性,要对原来本地所既有的公司治理、人员管理、薪酬待遇甚至是企业文化等方面要做完善,甚至是根本的改变。

  简单地说,就是中国本地税务师要有胸怀,要舍得投入,给这些高端国际税专家付得起高薪,要与本地所的高管薪酬有差距且特殊的激励机制,同时,还要充分信任和依赖这些高端国际税专家,要给与他们一定的自主和决策权,这可能对打破本地所原来传统的,国内业务的管理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将高端国际税人才“引进来”且“留的住”。

  特别是,若长期没有自身稳定和专职的高端国际税专家,只是不断临时共享和应急兼职聘用国际税专家,则无法形成某一个本土税务所独特的、排他的竞争力及品牌效果,甚至比较难于扩大规模效益,但这也是中国本土税务所在“走出去”的初始期所必须接受的现实和过渡安排。

  中国本土税务所若想真正“走出去”,则需要长远地,坚持培养自己本所内的年轻人,组建立一支后续不断,年轻有为国际税团队。

  对于中低端人才的选拔、培训和培养,简单地讲,就要做好“外语+业务”的复合型团队的组建。

  目前,我国的传统教育体制下,基本上在本科及研究生都有很好的外语(英语)基础,特别现在有越来越多从美国、加拿大、欧洲各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发达国家留学归国的中国学生,他们本身已经具备了国际通用语言(如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甚至还有一定专业(如财务,法律或经济专业)的优势条件,这些归国留学生是中国本土税务所首先要积极,抢夺招聘的对象,他们将是中国本土税务所未来国际税团队所依赖和发展的主力军和生力军。

  相对来讲,外语,特别是小语种的外语的提高(如听说流利自如)与专业外语(如财税专业英语)的熟练掌握,要比专业(如财税专业)掌握和提高要难的多,时间积累期更长。

  特别是在“一带一路”沿线的上百个国家中,大约有60多个国家的官方语言都不是英语,而是特殊的小语种,如俄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葡萄牙,波斯语等,这些小语种的人才非常稀缺,除了直接引进和选用在这样小语种国家归国留学生外,与中国境内外语专业的院系合作,即招收这些小语种专业毕业的学生,随后留在中国本土税务所实习与工作,随后进行专业培训,考证激励,使其补全专业的短板,成为“小语种外语+专业”的复合型后备人才,这也是一种比较好的人才储备和培养模式。

  另外,这种与当地语言院校或院系合作,充分发挥小语种办学的“产、学、研”合作模式,还有可能申请到很多地方相关政府部门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或补贴。

  例如,在乌鲁木齐市的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的外语系有较强的俄语专业教学培养资源。南宁市的广西外国语大学专门设置东南亚小语种专业课程。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就有专门的留学生学习中国的财会本科专业,云南的大理大学每年培养大量东南亚留学生。

  中国本土税务师事务所可与这些院校作长期合作,可以聘请这些有特色的“小语种”学生定向到当地本土税务所实习,随后留任工作。

  另外,我国在很多发展中国家,都设有孔子学院,与东道国当地的孔子学院合作,引进当地会中文的小语种的外籍学员,也是一直积极的补充“小语种”人才的有效渠道。

  在我国地处边疆的自治区或省市,这些边疆地区很多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和习惯与接壤国家相同或相近,便于跨国的语言和文化交流和沟通。如新疆哈萨克族的哈萨克语与哈萨克斯坦的语言相通,新疆维吾尔族的维吾尔语与塔吉克斯坦的语言相通,内蒙古的蒙语与蒙古国的蒙语相通,广西、云南的很多少数民族的语言与接壤或周边国家相近。

  因此,在这些边疆地区的本土财税事务所,可以考虑优招聘当地少数民族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他们可以发挥特有的语言和文化优势,将来可以直接在临近或周边国家开拓国际税业务。

  只有多渠道、合作方式招聘所急缺的外语,特别是小语种的年轻人,随后加之中国本地税务所的内部专业的持续、系统培训,提升和赋能,就可以源源不断地培养和锻炼,进而组建本土所亟需的国际税团队。

  为了尽快、更好搭建和提升国际税团队,国际税务专家除了上述关键专业和风险的把关外,其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责,就是从实操角度,对本土税务所的年轻人的进行定期的专题培训和技能传授。

  当然,要完成以年轻人为主体的国际税团队的专业水平提升和综合技能的完备,更主要的是靠本土税务所有经验中青年业务骨干,让他们进行日常的传帮带,甚至是面授技艺。

  目前来看,虽然本土税务所的很多中老年业务骨干,他们外语不如年轻人,但是他们的中国财税专业能力和综合技能还是很好的,而且国际税收业务与国内税收业务很多方面是相同的,所谓的“异曲同工”。

  以税务专家为指导,以点带面,以本土税务所既有专业人士为依赖,以老代新,重点培养年轻人,这是本土税务所搭建和培养国际税团队必由之路,也务实的捷径!

  若有了国际税专家的指导和年轻国际税团队的组建,中国本土税务所就可以积极开拓和尝试国际税业务,在作中学,在学中练,这也是必要的案例和经验积累的过程。

  笔者在此建议:中国本地税务所可以先从中国税相关联的国际税入手,从传统的国内财税业务拓展一些相关的国际财税业务,换言之,先从中国境内做,足不出国境第尝试一些跨境国际税业务。

  例如,先作一些“引进来”(非居民税收)财务业务,作为突破口、如非贸付汇的预提税、同期资料、转让定价纳税调整、中国反避税的纳税调整等,这些财税业务主要与中国税收政策和规定直接相关,但是还是涉及到国际税收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实操规范。

  就以非贸付汇业务来说,其就涉及到双边税收协定的适用,对相关跨境劳务管辖权的判点,对被动所得(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预提所得税的理解,还有相关法律合同条款的审核及相关贷款税款计算等等。

  同时,也还可以开展“走出去”相关国内税收业务的尝试,即作为国际业务的适度拓展和过渡。

  如货物出口退税,跨境劳务的“零增值税”的进项税金的退税,“走出去”企业境外业务的会计合并报表,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境外税收的抵扣/饶让申请及计算。

  上述“走出去”国际税收业务直接与传统的中国境内税务业务相关,中国本土税务所原来也已经做过或有过类似的经验,可以直接沿用,但是还有新涉及到境外东道国税制和相关的财税操作,这就可以逼迫中国本土税务所要拓展学习和积累经验。

  就以帮助“走出去”企业作境外所得汇算清缴来说,若涉及到境外很多国家的多层级的间接抵免法,且选用综合抵免法的具体运用和抵免税额的计算,就会涉及到境外多个东道国的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规定,税前抵扣成本、费用的规定,东道国审计报告,所得税汇算缴纳与缴纳的审阅,双边税收协定的适用等等。

  也就是说,中国本土税务所通过传统的,过往熟悉的中国税务服务业务,有限地过渡到,拓展至“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国际税业务,这样可以从中国国内主业业务穿插和过渡到国际的拓展业务,得到以“活”练手的作用,积累“案例”,锻炼新人,这样的过渡方式,也是从国内税滋养国际税的过渡,相对投入成本小,还有适度的收益,风险最小。

  当然,上述相关“引进来”与“走出去”的中国税相关联的国际税业务,只是初级阶段和过渡阶段,中本土税务所若想进一步实质性“走出去”,还有积极把握机会,开拓境外业务,笔者以往提示的“第一步”,即与境外财税实务所合作,介绍或跟进中国“走出去”在东道国的日常财税遵从服务:如在当地注册公司,申请税号,外账建设和完善(包括凭证审核与代理记账)日常纳税申报,财务审计报告。

  由于上述业务往往有东道国当地资质,官方语言,当地财税软件等强制性要求,一般都是东道国财税实务所得的属地服务或作主导财税服务,中国本土税务所只是业务介绍(收取业务介绍费)或只提供费心有限辅助服务,如对中国“走出去”客户背景情况和东道国属地服务的要求等事项的与东道国事务所进行沟通和配合。

  但是,这种“走出去”的“第一步”也是非常重要,可以锻炼中国本土税务所学习如何与境外东道国财税事务所进行沟通和交流,进而进行有限的合作,也迫使中国本土税务快速了解东道国的属地财税规定,熟悉东道国税务所的报价,服务方式及沟通要点,这些都是中国本土税务所国际化的必须要掌握的“软技能”和必经之路。

  有了上述“走出去”的“第一步”,中国本土税务所才有可能,再接再厉,迈出坚实的“第二步”,走出国门,与东道国合作进行具体项目的国际税服务,最终再走出关键的“第三步”,在境外东道国设点和建立分所,真正实现对中国“走出去”企业在东道国的属地财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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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ChaoLen 发表于2024-11-14 10: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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