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站是指专门办理客运业务的车站。一般设在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等有大量旅客到发的城市,其主要用途是组织旅客安全乘降和迅速集散,保证旅客方便地办理购票、存取随身携带品等一切旅行手续和舒适地候车,并要求铁路和市内公共交通有良好的联系。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是指货运客运场站提供货物配载服务、运输组织服务、中转换乘服务、车辆调度服务、票务服务、货物打包整理、铁路线路使用服务、加挂铁路客车服务、铁路行包专列发送服务、铁路到达和中转服务、铁路车辆编解服务、车辆挂运服务、铁路接触网服务、铁路机车牵引服务等业务活动。
在适用税率上,客运场站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物流辅助服务”,不属于“交通运输服务”,因此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在增值税计税依据上,根据第一条第(三)项第7目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注意:财税〔2016〕36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已在销售额中扣除的承运方运费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亦不得再作进项抵扣。注意:差额征税只是针对一般纳税人,不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因此,小规模企业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不涉及差额征税,应全额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如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并没有可以选择简易计税规定。
举例:某客运场站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客运公司提供客源组织、售票、检票、发车、运费结算等服务,该企业采用差额征税的方式,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该企业向旅客收取车票款项合计530000元,应向客运公司支付477000元,计税依据530000-477000=53000元中,不含税收入为50000元,增值销项税额为3000元,财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3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00
应付账款 47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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