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和行为税热点问题

ChaoLen
ChaoLen
管理员
3953
文章
1
评论
税务资讯财产和行为税热点问题已关闭评论阅读模式

  01、对于房产自用改为出租或出租改为自用的情况,房产税如何申报?

  答:《》()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对于房产自用改为出租的情况,从价计征“变更日期”应填写为房屋交付出租当月;对于房产出租改为自用的情况,从租计征“变更时间”应填写为房屋出租结束当月。

  02、自然人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减征优惠政策?

  答:根据《》第29条、《》(文件印发)第3条、《》(公布)第4条等规定,自然人(其他个人)可以适用《》()文件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发的落实文件中作出特殊规定的除外。

  0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答:第一,根据《》()规定:“十九、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第二,根据《》()规定:“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第三,根据《》()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04、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可以综合申报指的是什么?

  答:根据《》()

  一、实行综合申报

  自2020年10月1日起,纳自2020年10月1日起,纳税人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综合申报。综合申报主要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按实际利润额按季预缴的查账征收企业,暂不涵盖按月预缴企业、核定征收企业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纳税人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综合申报。

  05、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多层建筑用地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规定:“二、关于对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多层建筑用地的征税问题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土地使用税。”

税务资讯

这两部税收实体法,有望在下月诞生

  7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九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8月8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   根据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审议城市维护建...
税务资讯

“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以及核定各税种适用政策汇集

  在“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收政策规定中,哪些属于“价格明显偏低”,哪些属于“正当理由”,哪些属于“不正当理由”,只有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在交易价格是否明显偏低,是否存在正...
税务资讯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20年2月热点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20年2月热点问题   增值税类   1、问:我公司是国家发改委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请问2月份可以去税务局申请留抵退税吗?   答:根据《》()第二条规定,...
税务资讯

最低租赁付款额为什么不包含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

  问:最低租赁付款额为什么不包含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   解答:   一个硬币有正反两面,会计核算有借贷两方,有资产与负债的两方面。   如果增大确认了“最低租赁付款额”,就是增大了负债的确认,同时...
 
  • 本文由 ChaoLen 发表于2024-11-11 14:13:27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chaolen.cn/3272.html